點子科技欠錢不還 → 顛倒是非 → 推卸責任 的證據

民事訴訟法第277 條: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而對於點子科技有限公司要求懲罰性違約金事件的聲明,本公司有沒有證據能證明其為真實?

本公司保留向點子科技有限公司 ( PC from Expert Co., Ltd. ) 催告應付帳款之電話錄音,諷刺的是… 這可是蘇姓負責人自己提出以後電話要錄音的建議,並不是秘密錄音。本公司在點子科技抵賴支付帳款之後,從舊手機中找出來的有力證據。此外還有接受中華航空公司委託修正問題而被交付的完整專案檔案、關鍵人員針對此事件的訪談影片、以及在 LINE 群組催告應付帳款之截圖、向蘇姓負責人催告應付帳款之 LINE 截圖、寄送至點子科技有限公司而被「拒收」退回的兩份存證信函…等。

以上催告支付帳款的動作都被點子科技打發或無視,還有大量證據將於官司訴訟中提出,並將追究點子科技有限公司脅迫要求提供行無義務之事的龐大費用,以及證明多次催告應付帳款之後點子科技仍未遵守合約支付款項的事實。部份證據如下:

 

2020/5/27 本公司將負責的檔案全數交付,點子科技蘇X良先生表示欣賞科勁數位股份有限公司「說到做到」並且按 「讚!」

← David 即為點子科技承辦人員,認真負責,與此事無關!

然而,當本公司多次向點子科技催告支付款項,直到寄出存證信函之後,蘇姓負責人竟然改口「主張」本公司未依約完成交付? 好!那麼請「舉證」提出此日期之後你對本公司的催告記錄,例如電話錄音、電子郵件、LINE 訊息之類的,最好能拿的出來,用來打臉你自已曾對本公司「說到作到」而稱讚不已的好心情!唉!Leon,何時可以幫你按個讚?

 

2020/10/01 華航負責的教官已通知專案結束,並提議慶祝一下。如果本公司「沒有」交付這些項目,還能夠慶祝一下嗎?

 

2021/11 專案保固期到期,本公司向點子科技要求支付款項,蘇X良先生表示點子科技財務困難,沒有錢可付款了,詢問是否能夠以提供勞務抵消欠款,當時蘇X良先生態度誠懇令人為之動容。 本公司體諒點子科技財務狀況不好,表示可以稍後償還沒關係…
不過,相隔沒多久之後,本公司詢問是否有空能開始提供勞務,點子科技無視冷處理… 以下截圖與相關錄音檔可佐證。

2022/10/01 本公司為中華航空公司修改系統錯誤,再次強調這些部份是點子科技有維護責任卻放著不處理的系統問題,原先並非由本公司負責製作,本公司順利完成驗收並獲得華航主管肯定。從 A330 優化專案的執行,以及 關鍵人員的訪談影片,可以證明點子科技來函提及的「完整的空中巴士 A330 飛機模型」與「ENGINE 引擎完整物件」皆是由本公司經手製作或修改,並無他人接手製作這些部份,如果本公司沒有交付這些項目,專案檔案包含的模型從何而來?或許點子科技蘇總能夠提供合理解釋?

2023/04/17 本公司透過 LINE 向點子科技負責人蘇X良先生提醒款項尚未支付,這已經是最後一次的客氣了,還是已讀不回!

 

2023/05/23 本公司寄出存證信函向點子科技催告應付帳款,為求謹慎收件地址經核對與經濟部商工登記之公司資料、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之營業登記地址相符。退回信封應是在 5/24 寄達時標示「退」與「無此公司」,那麼 5/30 又是誰「告知拒收」?

另有證據可證明存證信函其實已領取,此存證信函是從本公司的新地址寄出,近期本公司業務成長已經搬到新辦公室,沒想到點子科技竟然直接照抄存證信函上的寄件人地址,將要求退還製作費與支付逾期違約金的來函寄到新地址,如果存證信函未領取,竟然知道本公司的新地址? 本公司合理認為存證信函已經確實送達,點子科技負責人蘇X良先生就是避不出面或惡意逃避!

存證信函寄到點子科技後,隔天所謂承辨人員來電,本公司不接聽,點子科技負責人蘇X良仍躲在後面,無意清償債務!

隔天收到以下來函要求退還製作費與支付逾期違約金,副本萬國法律事務所?欠錢不還一拖再拖!推卸責任卻很有效率!

點子科技蘇X良先生只要認為有任何一點與事實不符,或妨害名譽、惡意誹謗,請勇敢出面提告,切勿再如以往一拖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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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子科技有限公司脅迫要求提供行無義務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