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子科技有限公司 - 背叛客戶!逃避責任!坑殺廠商證據!民事訴訟法第 277 條 : 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 對於點子科技有限公司欠錢不還、逃避責任、坑殺廠商,本公司持有的證據是否能證明其為真實? 本公司保留向點子科技有限公司 ( PC from Expert Co., Ltd. ) 催告應付帳款之電話錄音,諷刺的是… 這是蘇X良先生自己提出以後電話要錄音的建議,說是為了保障雙方權益,當時沒想太多,現在覺得很有道理。本公司人員全程參與通話,不是秘密錄音。 這是點子科技抵賴支付帳款後,從手機中翻找出來的證據。而中華航空也提供了完整專案(必要時對質用不做證據),還有專案關鍵人員對此事件的 訪談影片、在 LINE 群催告應付帳款之 群組 LINE 截圖、直接向蘇X良先生提醒快還錢的 個人 LINE 截圖、寄送至點子科技有限公司而 被拒收退回的兩份存證信函 …。 以上催告支付帳款的動作都被點子科技打發或無視,還有大量證據將保留到官司訴訟時再提出,並將追究點子科技有限公司脅迫要求提供行無義務之事的龐大費用,以及證明多次催告應付帳款之後,點子科技仍未遵守合約支付款項的事實。部份證據如下:
2020/5/27 本公司將負責的檔案全數交付,點子科技蘇X良先生表示欣賞科勁數位股份有限公司「說到做到」並且按 「讚!」
然而,當本公司多次向點子科技催告支付款項,直到寄出存證信函之後,蘇姓負責人竟然改口「主張」本公司未依約完成交付? 好!那麼請「舉證」提出此日期之後你對本公司的催告記錄,例如電話錄音、電子郵件、LINE 訊息之類的,有的話煩請備妥,開庭時用來打臉你自已曾對本公司「說到作到」而稱讚不已的好心情!唉!Leon Su,何時可以幫你按個讚?
2020/10/01 華航負責的教官已通知專案結束,並提議慶祝一下。如果本公司「沒有」交付這些項目,還能夠慶祝一下嗎?
2021/11 專案保固期到期,本公司向點子科技要求支付款項,蘇X良先生表示點子科技財務困難,沒有錢可付款了,詢問是否能夠以提供勞務抵消欠款,當時蘇X良先生態度誠懇令人為之動容。 本公司體諒點子科技財務狀況不好,表示可以稍後償還沒關係…
2022/10/01 本公司為中華航空公司修改系統錯誤,再次強調這些是點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合約上有維護責任卻放著不處理的問題,原先並非由本公司負責製作,本公司順利修正完成驗收並獲得華航肯定。從 A330 優化專案的執行,以及 關鍵人員的訪談影片,可以證明點子科技來函提及的「完整的空中巴士 A330 飛機模型」與「ENGINE 引擎完整物件」皆是由本公司製作或修改,並無他人接手製作,本公司如果沒有交付這些項目,專案包含的模型從何而來?或許點子科技蘇總能夠提供合理解釋或自圓其說? 2023/04/17 本公司透過 LINE 向點子科技負責人蘇X良先生提醒儘快支付款項,這已經是最後的客氣了,還是無視,已讀不回! 此 LINE 訊息中的「貴公司」、「順頌商褀」與「敬上」,本公司對點子科技蘇總經理的溫良恭儉讓?現在看來實在是浪費時間!
2023/05/23 本公司寄出存證信函到位於台北內湖的點子科技催告應付帳款,為求謹慎地址經核對與經濟部商工登記之公司資料、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業登記地址相符。退回信封應是在 5/24 寄達時寫了「退,無此公司」,那麼 5/30 又是誰「告知拒收」? 對了!還有證據可證明存證信函其實已被點子科技領取,近期本公司因為業務成長已搬到新辦公室,存證信函是從新地址寄出,未料點子科技竟然照抄存證信函的寄件人地址,將要求退還製作費與支付違約金的來函寄到新地址了,如果存證信函未經領取,竟然會知道本公司搬遷後的新地址? 這已經證明存證信函確實送達,點子科技負責人蘇X良先生就是避不出面或惡意逃避! 存證信函寄給點子科技後,所謂承辨人員透過 FB Messenger 來電,本公司看到來電時直接拒絕接聽,如果蘇X良先生到此時能夠誠懇出面認錯, 例如說明點子財務狀況拮據的問題仍未解決之類的,事情還有商量餘地,卻仍然使喚承辨人員出面,自已先躲著不出來,而該位承辨人員也將很快成為點子科技老闆的擋箭牌,背負未如實回報的黑鍋。 再隔一天收到來函要求退還製作費與支付逾期違約金,副本萬國法律事務所?欠錢不還一拖再拖!推卸責任卻超有效率! 沒想到蘇總解決問題的方法,是利用知名法律事務所名義,企圖以恐嚇方式讓廠商與客戶閉嘴?點子科技惡劣做法等同背叛! 點子科技有限公司缺錢請找其他的紓困管道吧!本公司不會再提供任何幫助了,點子科技蘇X良先生的人品實在讓人搖頭! 點子科技蘇X良先生只要認為有任何一點與事實不符,或妨害名譽、惡意誹謗,請勇敢出面提告,切勿再如以往一拖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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